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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344国道武功尼安村至南店村段公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234340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7〕84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344国道武功尼安村至南店村段公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8-01-03

省公路局:

你局《关于G344武功尼安村(兴武界)至南店村(武杨界)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》(陕公路字〔2017〕12号)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均收悉。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基础〔2017〕79号文件确定的该项目建设规模、技术标准和总投资,经审查,批复如下:

一、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

(一)路线起于武功县尼安村,与在建的344国道兴平段相接,止于南店村,与拟建的344国道杨凌段相接。路线全长19.97公里。

(二)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,设计速度80公里/小时,路基宽度25.5米;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-I级,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.15g;设计洪水频率1/100;其余主要技术指标执行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 B01-2014)。

二、路线

(一)路线起于兴平武功交界的尼安村,经罗古村,于香西村下穿陇海铁路至下寨村,经曹家店,在南店村跨漆水河,止于漆水河西桥头。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一致,下阶段路线平纵面设计应与344国道杨凌段协调一致。

(二)初步设计综合考虑征地拆迁、旧路利用、行车安全、环境保护及工程规模等因素,对尼安村至罗古村段3.0公里路线进行了经济、技术比选,结合地方政府意见,原则同意采用完全避让村庄的新线方案。

(三)路线平、纵面技术指标及平、纵配合基本合理。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K12+000~K12+350、K13+400~K14+800等段纵面设计,合理控制路基高度,减少工程规模,节约土地,保护环境。

三、路基、路面及排水

(一)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、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。下阶段应加强湿陷性黄土、过湿土等不良地质路段的地质勘察,优化地基处理方案。应进一步优化新旧路基衔接设计,减小新旧路基差异沉降。

(二)原则同意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(AC-13 SBS改性沥青)上面层+8厘米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碎石(ATB-25)下面层。下阶段应根据交通量组成等因素,进一步验算路面基层、底基层厚度,合理确定结构组成。应加强旧路病害调查和检测,细化旧路补强设计。

(三)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边沟、排水沟等综合排水方案。

四、桥梁、涵洞

全线设中桥56米/1座,涵洞17道,原则同意桥涵设计方案。下阶段应加强漆水河桥地质勘察,合理确定桩基长度。应根据路基排水、当地农田灌溉等需要,充分考虑清淤疏浚,进一步优化涵洞布设位置、形式及孔径。

五、交叉工程

原则同意全线与等级公路设置7处平面交叉。下阶段应适当合并与农村公路的平交口,加强与等级公路平交的渠化设计,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安全性。

六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

(一)原则同意标志、标线、护栏、防眩板、轮廓标、里程碑、百米桩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。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平面交叉处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。

(二)原则同意本项目设1处养护工区,养护工区占地规模应满足养护作业需要。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房建设施配置。

七、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

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方案基本合理。下阶段应结合“美丽干线公路”要求,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。

八、概算

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、预制编制办法》(JTG B06—2007)和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》(JTG/T B06-01—2007)及我省有关规定。经审查,核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272,204,376元。

(一)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80,570,506元。

(二)核定设备及工具、器具购置费199,576元。

(三)核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7,043,906元。

请你局据此批复,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;按本批复要求认真优化设计方案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,防止建设过程随意设计变更;完善相关审批手续,确保本项目依法、合规建设;严格项目法人管理,积极筹措建设资金,严格控制工程投资;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,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。项目由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和武功县政府组织实施,总工期2年(自开工之日起算)。

附件:344国道武功尼安村至南店村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


 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17年1月1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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